郵政簡易人壽六年期吉利保險契約條
最近拿出自己的保單在檢視,發現父母以前幫忙投保的郵政壽險,自己好像保了好幾次,現在已經停賣的保險,
當初說是要強迫儲蓄,結果我拿出來檢視,以儲蓄的觀點來看還真是小豬撲滿的概念,利率算出來沒比定存好..
例如:一個30歲男性 年繳16320,六年總共保費97920,最後領回10萬元....!!!!
所以六年的利息2080元!!!!
這樣的條件,若以投資來看,真的有很多的選擇可以完敗這張,但到底當初為何它可以賣那麼好?
我想第一個跟郵局的客群有關:
1.退休族群:以保本為主,追求無風險的理財方式
2.剛出社會的新鮮人:剛出社會的新鮮人都必須為自己存緊急備用金,在有限的薪水裡強迫儲蓄
那是否應該要以投資儲蓄的觀點看這張保單呢?
就我看來這張吉利保險是一個保障型的商品,在繳費期間要是身故,家屬都可以領回30萬元,所以實際上是一張定期壽險,若以這樣的觀點來看,我想應該比較符合它的角色功能
只是當初的推銷從業人員幾乎都以投資觀點去推廣,所以反而模糊他本來該有的角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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